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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始申报!赶紧码住2023南海职称评审申报攻略→

人才南海
2024-08-16

南海区

2023年度职称评审开始啦!

怎么申报?

人才君带你了解!🤗



一、申报专业、级别

受理部门与受理时间


(一)对南海区已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

  1. 区属机电专业中、初级认定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6日(工作日)

  2. 区属机电专业中、初级评审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5日(工作日)

  3. 区属建筑专业中、初级认定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8日(工作日)

  4. 区属建筑专业中、初级评审材料受理时间:

    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9日(工作日)

  5. 上述申报材料由本区各评委会受理,申报专业详见《南海区属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及受理点一览表》(附件2)。

  6. 职称申报点受理地址(以下简称南海受理点)及联系电话:南海区桂城海一路2号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57-86263137。

 扫码查看附件2


(二)对南海区尚未成立评委会的:

  1. 属市评委会评审或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

    (1)建筑专业高级: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6日。

    (2)机电和电力专业高级: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6日(工作日)。

    (3)属市职称评委会受理的,认定及评审材料受理时间详见《2023年度职称评审佛山市属职称评审受理范围及受理点一览表》(附件3)。

  2. 属市评委会评审或受理申报流程:

    (1)建筑专业高级、机电专业高级和电力专业高级资格由南海申报点负责受理,并由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渠道将有关材料统一上报。

    (2)其他专业的,评审申报材料经南海区申报点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市级相关评审委员会。

  3. 属省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南海区申报点审核同意后由申报人送省直对口评委会评审。具体申报时间等事宜请申报人自行查阅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


扫码查看附件3


(三)预约服务:

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需进行预约,请关注“南海区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职称申报预约服务”按职称专业类别进行预约,详见“职称申报预约服务”二维码(附件4)。各有关单位需在预约小程序上同时提交《2023年度(专业、级别)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5)电子版1份。


扫码预约


扫码查看附件5




二、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 申报人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并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具体申报途径如下:

    (1)国有企业:申报人一法人单位审核一主管部门审核(高级职称申报必选,其他层级申报可由单位自选)一区人社部门审核一送评委会审核评审。

    (2)事业单位:申报人一事业单位审核一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一区人社部门审核一送评委会审核评审。

    (3)非公企业:申报人一法人单位审核一区人社部门审核→送评委会审核评审。

  2. 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申报人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应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进行。

    (具体网址如下: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is.do)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申报材料请装在I字型牛皮纸材料袋内(每人1袋,超过1袋的材料不予接收)。材料袋底部按各评委会要求粘贴标签。

  2.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要求提供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 申报(评审)材料清单参见《2023年度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职称评审材料填报参考》(附件7);申报(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参见《佛山市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附件8)。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就在南海”微信公众号下载。

扫码查看附件6


扫码查看附件7


扫码查看附件8




三、相关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并进行申报前公示。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凡发现并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者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二)以未确认的省外证书为起点申报评审的,须提交原证书复印件及评审表复印件(核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加盖核实意见及公章的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附件9)经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参加评审。原职称证书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授权备案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扫码查看附件9


(三)在提交的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经单位对照原件审核、盖章(骑缝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复印件的关键字句不清楚的,要注明原件上所写的字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请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下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注:

  1. 扫码可下载附件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点“阅读原文”可查看通知原文。


扫码下载附件1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人才南海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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